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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鐧惧害鎼滅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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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章 致命一问!当庭反水!-《让你打官司,你把对面全送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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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侧门被推开,一个脸色蜡黄、眼神躲闪的年轻人被法警带了进来。

                                          他就是李峰。

                                          一踏入法庭,他的目光就像受惊的兔子,在人群中慌乱地扫过,当接触到被告席上张浩那警告的眼神时,又飞快地低下头,不敢再看。

                                          整个法庭的气氛,因为这个关键证人的出现,再次紧绷到了极点。

                                          “审判长,申请方请求对证人李峰进行询问。”陆诚的声音打破了沉寂。

                                          审判长孙立群敲响了法槌,点了点头,示意他开始。

                                          在开口前,陆诚的身体微微侧过,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对身后的夏晚晴低语了一句:

                                          “第二课,律师的战场,从来不只是法庭上的嘴皮子,更是开庭前的准备和信息战。你做得很好。”

                                          夏晚晴的身体几不可察地一颤,一股难以言喻的战栗从尾椎骨直冲天灵盖。

                                          她那张清纯的初恋脸蛋,瞬间腾起两抹动人的绯红。

                                          老板……在夸我!

                                          为了找到李峰的破绽,她昨天熬了半个通宵,把李峰所有公开的社交平台动态、以及通过合法程序调取到的银行流水翻了个底朝天。

                                          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找到了他母亲上个月住院急需用钱的信息,而张浩那笔五千块的“好处费”,恰好就是在那之后到账的!

                                          这个发现让她兴奋得差点叫出声来,立刻给了陆诚。

                                          此刻得到老板的肯定,夏晚晴感觉之前所有的辛苦都值了,那对饱满的蜜桃臀在椅子上兴奋地轻轻挪动了一下。

                                          陆诚已经转向了证人席,开始了他的发问。

                                          “李峰,你和被告席上的张浩,是什么关系?”

                                          “我……我们是发小,关系很好。”李峰的声音又干又涩。

                                          “那通敲诈勒索的电话,是你打的吗?”

                                          “是……是我打的。”

                                          “用的什么设备?变声器是手机软件还是单独买的硬件?”

                                          “是……是软件……”

                                          “哪个软件?在什么牌子的手机上运行的?需要会员吗?”

                                          一连串又快又急的追问,让李峰的额头瞬间冒出了冷汗,他的回答开始变得支支吾吾,漏洞百出。

                                          “我……我记不清了……”

                                          就在这时,一直沉默的公诉人席位上,一位面容严肃的中年女检察官站了起来。

                                          公诉人面容严肃,目光如炬,直视证人席上的李峰。

                                          “证人李峰,我在此提醒你。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五条之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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