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小说网_书友最值得收藏的免费小说阅读网

                                      鐧惧害鎼滅储
                                      鐧惧害鎼滅储

                                      第二十七章 灵修之战-《斗神》


                                          第(2/3)页

                                          八十六号的对手发出惊恐的大叫,刚刚开头认输,他身上的火焰就突的一下熄灭了。

                                          如果不是对手身上的衣服和毛发已经被烧毁,台下的观众还以为刚刚燃烧的火焰是幻术。

                                          “八十五号主动认输,八十六号获胜,下一场,八十七号对阵八十八号!”

                                          一号贵宾席那个中气十足的声音及时的响起。

                                          ……

                                          再来几场不算jing彩也不算沉闷的战斗后,终于轮到了“九十二号”,也就是抢了张耀阳竹签的孟贲。

                                          林一生等人再次振奋起jing神。

                                          孟贲的对手九十一号是个高手,年龄刚满二十岁,修为已经是淬体十重。而且从他上场台下观众们的欢呼声来看,这个家伙显然在望海城的人气也不低。

                                          估计也跟纪雪儿一样,是望海城倚以厚望,期待能闯入前十,打入didu总决赛的种子选手。

                                          孟贲要是一般的灵修师,这场战斗估计有点够创,好在他是个战斗经验很丰富的灵修师,还是很少见的风属xing。

                                          一上擂台,孟贲就发动了灵术攻击。

                                          而他的对手九十一号则一脸不屑的打量着孟贲这个从没有见过也听过说的无名小卒。

                                          等发现孟贲是个灵修师而且还是个化液境的灵师时,九十一号才脸上变se,不过却已经失去了先机。

                                          大量的风灵气朝孟贲身上聚集,在孟贲的身前,出现了一个高速旋转,直径超过两丈的龙卷风。

                                          龙卷风的风力强劲之极,不但吹得九十一号的头发和衣服乱舞,连台下前排的观众也感觉受不了,不由自主的向后退去。

                                          只是外围带动的余风就有这么强劲的威力,如果被卷入龙卷风里面,那还不是被撕碎了。

                                          九十一号惊得脸se发白,在这危急的时刻,他却奇迹般的突破了。

                                          从淬体十重一下就跨进了神变境!

                                          只是这突破来得晚了一点!

                                          刚刚突破神变境,还没来得及消化突破到神变境而提升的速度,孟贲弄出来的龙卷风就已经来到了他的眼前。

                                          九十一号惊骇之下,身体猛然的向后退去。

                                          因为还没有习惯突破到神变境带来的速度提升,九十一号这么一退,却没能收住步子,一下子退到了擂台边缘,直挺挺的掉了下去。

                                          一号贵宾席的中气十足的声音很及时的响起:“九十一号跌下擂台,九十二号获胜!下一场,九十三号对阵九十四号!”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