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小说网_书友最值得收藏的免费小说阅读网

                                      鐧惧害鎼滅储
                                      鐧惧害鎼滅储

                                      第九章:司长办事,拿下!-《报告,当年的保密协议失效了》


                                          第(2/3)页

                                          “司长,这个人一看就是走江湖的,如果要办他直接找提邢司不就行了,干嘛还要大费周章的带去兵府?”

                                          这意思是杀鸡焉用牛刀?

                                          想对付这种人,兵府司长完全是一句话的事儿,提刑司不就代办了吗?

                                          封云闻言并没有过多解释,只是示意司机继续开车。

                                          而司机虽然疑惑,但服从命令乃是天职,因此也没有再多说什么。

                                          好不容易从八里铺穿行而过,前方的道路终于变得一马平川,封云很快便带着炎麒麟返回了兵府内。

                                          由于炎麒麟的身上还穿着精神病院的病号服,因此他的出现很快就引来了不少官兵的注意。

                                          这件事情自然也在很短的时间内,便传入到了总兵的耳中。

                                          “什么?封司长带回来了一个,穿着病号服的精神病人?”

                                          总兵的眉头已经拧成了一个麻花,他没好气的冷哼一声:

                                          “这小子到底想干什么?他要建立什么民调局,我们也给他办了,结果到现在一点有关于查案的事都没做,反而找来了一个精神病人?”

                                          站在旁边的副将也是颇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

                                          “总兵,我觉得这事儿从一开始就欠缺考虑。

                                          但说来也奇怪,封司长虽然年轻,但一直都很沉稳。

                                          自从那次会议之后,就好像突然换了个人似的,办的事情是一件比一件不靠谱。”

                                          总兵在办公室内来回踱步,片刻之后方才看向了副将说道:

                                          “你替我去一趟民调局,让封司长给出一个破案的时间,我们不可能就这么没头没尾的等下去。

                                          他竟然已经立下了军令状,机会要给他,但也不能这么盲目的给。

                                          他最好知道自己身上担负的责任,以及军令状本身意味着什么。”

                                          “是!”

                                          得到了总兵的命令之后,副将很快便离开了办公室,而此时的封云也刚刚带着炎麒麟回到了简陋的仓库里。

                                          “这里就是民调局了,别看现在有些简陋,但是却是一个很好的开端。”

                                          封云的话传入炎麒麟的耳中,却丝毫没有打消他心中的疑惑。

                                          炎麒麟狐疑的看着四周,这里几乎每一个地方都透露着敷衍和草率。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