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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三章 子楚携成蛟拜访 吴驹以毛笔相赠-《大秦:诸子百家?拿来吧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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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刚刚也试了几笔,深刻体会到了毛笔之妙。

                                          一旁的成蛟有些委屈的盯着子楚手中的毛笔,心想这难道吴师不是给我的礼物吗?

                                          “吴卿,这毛笔可还有存货?不知寡人可否从你手中讨一支?”子楚问道,他终究没有拉下面子强占成蛟这杆毛笔。

                                          “额这个,工艺还需改良,而且产能较低,目前存世的就只有三杆,若是大王真心想要,我可以抽空再做一杆。”吴驹解释道。

                                          何止是产能较低啊,简直低出地平线了。

                                          “既然如此,便麻烦吴卿了。”子楚说道。

                                          “客气客气。”吴驹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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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笔若能推广到整个秦国便好了,届时吴卿必然名利双收,也可引领书法之改良,造福天下士人。”子楚又感慨道。

                                          “会有那么一天的。”吴驹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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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别说,吴驹真有增大生产规模,推广到全天下的想法,毕竟他统一诸子百家的伟大计划需要巨大的财力支持。

                                          关于买庄子,吴驹已经深刻体会到了自己恐怖的花钱速度。

                                          “大王,公子,走吧,耽误了这么久,也该找个地方为公子授课了。”吴驹嘴角露出一抹苦笑。

                                          看到出子楚是真被这毛笔吸引住了。

                                          正常人也许只考虑毛笔能把字写得更好看,但子楚作为一位君王,考虑到的却是更深层次的东西,比如毛笔的商业价值,比如它给著书立学、吟诗作赋等等文化领域带来史无前例的革新。

                                          “真乃巧思。”子楚在心中再次感叹道。

                                          不过吴驹说的有道理,此行的主要目的还是带成蛟来拜师才对。

                                          “那走吧。”

                                          子楚郑重其事的将毛笔洗净擦干,重新放回匣子里。

                                          众人一同向门外走去。

                                          “等等!”子楚突然叫停。

                                          “怎么了?”吴驹好奇。

                                          子楚指了指桌上吴驹写下的那副将进酒:“吴卿,这副字可以赠予寡人吗?”

                                          吴驹哭笑不得。

                                          他发现了,哪怕子楚这样威严肃穆的雄主,私下里也有亲民,或者干脆称之为接地气的一面。

                                          不过那副字确实写的不错。

                                          由于瘦金体写的是宋体,秦国写的是小篆,所以吴驹这段时间来一直在思考二者的结合,每次总会多出些心得,写出来的字体自然也是一副更比一副强。

                                          当然,吴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字会在将来的某一天作为小篆向隶书、甚至是楷体演变的标杆。

                                          “大王且拿去吧。”吴驹说。

                                          “那寡人就不客气了。”

                                          子楚虽然不算是书法的狂热爱好者,但奈何吴驹的瘦金体小篆写得太漂亮,哪怕相隔数千年,子楚也能感受到瘦金体的独特美感,因而对这幅字非常喜爱。

                                          他叫来几个随行侍者,将那副将进酒带走,

                                          随后,众人一同向吴府深处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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