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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鐧惧害鎼滅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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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11章 一山更比一山高-《狩猎1979:我带全家顿顿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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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伟还以为是陈冬河觉得有点不好意思,而且是在虚心请教他,心中也不疑有他,反而有几分得意。

                                          你看,你也有向我请教的时候,终于知道我的厉害了。

                                          他毫不犹豫地道:

                                          “可以让大山叔重点说一下你做生意的能力,现在个体户并不是什么贬义词。”

                                          “你能开罐头厂,能让村里人都当上工人,能赚那么多钱,这才是真本事,实实在在的,谁都看得见。”

                                          他顿了顿,语气里带着几分真诚的羡慕,那羡慕是做不得假的。

                                          “说实话,我挺佩服你的,白手起家,从一穷二白干起,干出这么大一番事业。”

                                          “我要是能像你这样,我爹也不至于天天看我不顺眼,见面就是训。”

                                          他叹了口气,眼神有些涣散,看着远处白茫茫的山林,沉默了几秒才又继续说道:

                                          “如果可以的话,我更喜欢你的人生模板,自由自在,想干啥干啥,不用看任何人脸色,不用听任何人教训。”

                                          “可惜人生没有如果,也没有重新选择的机会。”

                                          说到这里,他自己都忍不住地叹了口气,想到了他和他爹之间的关系和矛盾。

                                          那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情绪。

                                          有恨,有怨,有不解,也有那么一点点渴望。

                                          他渴望他爹能像陈大山对陈冬河那样,拍拍他的肩膀,跟他说说话,而不是每次见面都是冷着脸,开口就是训斥。

                                          他的眼神有些涣散,并没有注意到,有一道身影正在缓缓地靠近。

                                          悄无声息的脚步声,却清晰地落在了陈冬河的耳中。

                                          陈冬河刚才就发现了有猎物在悄悄地靠近。

                                          他的眼睛微微眯起,依旧是神色平静如常,但肌肉却微微紧绷起来,像是一张拉满的弓,蓄势待发。

                                          他心中暗暗好笑,也不知道方伟是不是倒霉,竟然被当成了第一狩猎目标。

                                          或许是那头野兽的敏锐直觉,野兽捕猎的时候往往喜欢先将弱者干掉,挑软柿子捏。

                                          而在它眼中,方伟显然就是那个软柿子,那个最好对付的目标。

                                          方伟刚想说什么。

                                          就在这时,他眼角余光突然看到什么东西,从旁边的树林当中窜了过来。

                                          速度快若闪电,根本就不给他任何反应的机会。

                                          他下意识地抬手,就想去挡那扑来的身影,眼睛也本能地闭上。

                                          此时在他的内心当中只有两个字。

                                          完了!

                                          他已经看清了那个生物的模样。

                                          外形似猫,但体长一米多,灰褐色毛发,圆脸尖耳,两颊有明显的下垂长毛,像两撇大胡子,威风凛凛的。

                                          山中二大王,猞猁!

                                          别看这东西体型比不过老虎,但却比老虎更加凶残。

                                          一头猞猁甚至能狩猎几头野狼,那速度和爆发力,在猫科动物里都是顶尖的。

                                          而且现在是直接偷袭,从背后扑来,根本不给人反应的时间。

                                          他根本就没有任何的防备,连背上的枪都来不及取下来。

                                          手刚碰到枪带,那东西就已经扑到跟前了,带起的风都刮得他脸疼。

                                          速度太快了。

                                          快到他连害怕的时间都没有,脑子里一片空白,只剩下本能的恐惧。

                                          难道他就要死在这里了吗?

                                          他那自由的人生还没有开始,就要与世长辞了?

                                          他还有那么多地方没去过,那么多事情没做过,那么多姑娘没认识过!

                                          在他的内心当中带着深深的不甘,还有无限的委屈。

                                          凭什么是我?

                                          我又没招它惹它!

                                          我就是来打个猎,怎么就成猎物了?!

                                          短暂的一生仿佛是走马观花,脑中不断回忆曾经的一幕幕。

                                          那些快乐的,不快乐的,像放电影一样闪过。

                                          他想起他妈临死前拉着他的手,想起他爹冷漠的眼神,想起那些所谓的哥们儿背后议论他的样子。

                                          他闭着眼睛,感觉自己这一生算是彻底走到头了。

                                          这种凶残的猛兽,是绝对不可能给他任何机会,肯定是一击必杀,一口封喉。

                                          就他这小胳膊小腿,被扑倒后,估计第一时间就会朝着他的脖子咬去,只是一口的事。

                                          咬断脖子,然后拖走,找个地方慢慢享用,连骨头都不会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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