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小说网_书友最值得收藏的免费小说阅读网

                                      鐧惧害鎼滅储
                                      鐧惧害鎼滅储

                                      第七十五章 重华尊者-《满级大佬重回新手村后》


                                          第(1/3)页

                                          想到这里,云岚把药鼎也拿出来放在旁边。

                                          这药鼎可是仙器,当初云岚想要将其从阵法核心中取出来废了不小的劲儿,但现在摆在那里像个死物一样,一动不动,丝毫没有先前的威风。

                                          然而云岚也不敢随意用灵力探查,毕竟之前就在狼牙棒上吃过亏。

                                          药鼎本就处于破损的情况,急需灵力恢复,先前那么大个阵法吸取的灵气都不够它用,若是云岚上,分分钟能把她吸干。

                                          但云岚并非拿它没办法,只是需要的时间长一点而已。

                                          仙器有灵,在实力不够的情况下,若是能够得到仙器之灵的认可,还是能够简单使用仙器的。

                                          云岚需要做的就是确定仙器之灵的状态,若是处于沉睡之中,那就想办法唤醒,若是处于清醒状态,那就获得它的认可。

                                          这种认可一般有两种方式,要么用强横的实力使其折服,要么就用上手段,让它不得不低头。

                                          雄鹰有傲骨,凡人想要驾驭雄鹰极其困难,但他们想出了一种叫熬鹰的办法。

                                          普通修士想要对付仙器之灵也是如此,只是需要充足的时间。

                                          不过为了成功率,云岚决定等自己突破到元婴期后再动手。

                                          她修炼的功法特殊,她突破到元婴期后相当于普通修士的元婴中期甚至是元婴后期,那时她的把握也更大。

                                          狼牙棒就不说了,这是一件罕见的攻击型空间法器。

                                          之前云岚只解锁了其中一种能力就吸干了她体内的灵力外加几枚极品灵石,上品法器不可能就这么一种能力,肯定还有其他的能力没被云岚发现,但那也得等云岚修为提升再说,否则就算知道了也用不出来。

                                          紧接着就是从大阵中得到的其他材料:龙犀角、不朽木、息壤、黑漆漆的金属块、朱雀羽、水精和墨竹。

                                          除了生门中的那一份,全都到了云岚手上。

                                          龙犀角在关键时刻可以充当杀手锏,不朽木是炼丹材料,暂时用不上,那黑漆漆的金属块也是如此。

                                          朱雀羽目前也就是当打火石用,也被云岚放在了一边。

                                          水精云岚现在就能炼化,但她还在犹豫。

                                          因为炼化了这东西,虽然她能够使用出比别人威力更大强的水属性法术,但她同样无法使用冰属性法术了,战斗方式的改变对实力的影响是极大的。

                                          特别是她现在在十分危险的仙人遗府之中,做出这个决定必须要慎重又慎重。

                                          最终云岚露出把它放在了跟不朽木和金属块的旁边,目前都用不上。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