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小说网_书友最值得收藏的免费小说阅读网

                                      鐧惧害鎼滅储
                                      鐧惧害鎼滅储

                                      第五十七章 普信男-《离婚后,我成了金丹期修士》


                                          第(2/3)页

                                          玉清风汗毛乍立,好似进入了某个强大妖怪的领地,不安感飙升,强烈到了极点,他反应飞快,当即出手拉住吴守恒,猛地往后倒退。

                                          一连退出数十步,直到不安感消退,方才停下。

                                          玉清风表情凝重,目光炯亮地看向远方的宅院,如果他没判断错,这种不安感正是来自那处宅院。

                                          “玉兄?”

                                          吴守恒惊疑不定,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那间宅院有问题!”玉清风用手中的五色羽扇,指向前方。

                                          “什么问题?”吴守恒连问。

                                          玉清风蹙了蹙眉,“如果我没感应错的话,罗盘就在那间宅院中,也许杀你师弟的凶手……不简单!”

                                          “哼,再厉害难道还能胜得过你我联手不成?!玉兄,你太过谨慎了。”

                                          吴守恒不信,他们两人,一位第二境,一位准第二境,加在一起,已然站在了此方世界玄门中人的顶端。

                                          纵然是玄门第一的神虚宗宗主或者国安局局长亲至,他们也能全身而退。

                                          “说的也是……不过,以防有陷阱,吴道友等会千万不要莽撞。”玉清风道。

                                          当下,吴守恒取下负在身后的剑,握在手里。

                                          玉清风手持五色羽扇。

                                          无需提醒,两人收敛气息,来到宅院的墙边。

                                          两人对视一眼,接着纵身一跃,悄无声息的跳上墙头。

                                          院中的情景蓦然映入玉清风和吴守恒的眼帘。

                                          只见月光皎洁,宅院似被洒下了一层银霜,菩提树茂盛的枝叶沐浴在月光中,显得神圣不凡。

                                          菩提树下的藤椅上坐着一位闭目养神的年轻男子。

                                          旁边的一方小圆桌上,摆放着一面石镜,一块八卦罗盘,一柄古朴的剑,还有一个保温杯,杯中装着小半杯的液体,另有七八支人参随意放在桌面。

                                          此外,地上还放着一大盆药丸,浓郁的药香味不断传入鼻翼。

                                          “菩提树,灵宝,元髓,百年人参,丹药……”吴守恒目光呆滞,喃喃自语,身为一派掌门,他算得上见多识广,依然被深深的震撼。

                                          门中的宝库里就藏着几滴元髓舍不得用,那保温杯里却有起码几百滴!

                                          若是能够一饮而尽,说不定能硬生生把他推进第二境。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