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小说网_书友最值得收藏的免费小说阅读网

                                      鐧惧害鎼滅储
                                      鐧惧害鎼滅储

                                      第六十四章:鬼脸猿猴【求追读】-《我能看到神秘机缘》


                                          第(2/3)页

                                          正所谓没事不去凑热闹,宗闲对此深以为然。

                                          而且这头鬼脸猿猴也是朝着北山逃跑,说明那个方向是它的老巢。

                                          对于这种能猎杀山狼的凶猿,面对三五头的话他还有把握对付,但要是数量更多些,他恐怕就要变成猿粪了。

                                          提着鬼脸猿猴的尸体,宗闲回到了小木屋内。

                                          这鬼东西比一般的野兽猿猴要更加凶悍,血液里蕴含着少量气血,含量远不如四眼蛮牛,不过应该也算是踏入了蛮兽的范畴。

                                          至少寻常普通人在手无寸铁的情况下面对鬼脸猿猴也难逃变成猿粪的命运。

                                          论单体实力,这鬼脸猿猴还是不弱的。

                                          当然,若是让它面对全副武装,手持军用重弩军械的普通人那就又不一样了。

                                          大晋国对兵器甲胄的管制较为松散,唯独强弩属于违禁品。

                                          原因也很简单,强弩比强弓更好上手,一位上好的弓手需要经过长时间的训练,开力越大的弓,对弓者力气的要求就越大。

                                          而弩就不一样了,击发和瞄准都更简单的多,上弦还可以用腰括和踏张的方式,两者的上手难度不可同日而语。

                                          数百弩兵持劲弩同步射击,便是寻常的炼劲武者都吃不消。

                                          劲气能挡住十支、上百支的弩箭、但很难挡得住几百支弩箭的攒射,本身劲气外放也是一种消耗。

                                          这些都是宗闲此前听戚师说过的。

                                          跟体术比起来,兵器在武道中才是占据了真正的主流地位。

                                          包括本家武功也有对应兵器的修习法。

                                          跃山长拳对应的兵器为大、小盘龙棍,造型和结构类似连枷,一头细短、一头长粗,挥动起来能击马脚、破甲兵或敌手中的硬兵器。

                                          棍法即为拳法,两者有互通之意,可互相脱胎转化。

                                          事实上大部分的武功并非纯粹徒手,都有涉及到相关招式套路通配的兵器。

                                          只是想要得到一把称手的兵器并不容易,神兵利器往往难得的,同凡铁凡钢铸造,还不如蛮修肉身,至少拳术在各种徒手武技功夫里算是威力较大的了。

                                          除此之外,宗慎得到的《形意拳经》中也有关于对应兵器的选择。

                                          比如“脱枪为拳”,意为以枪术映拳术,对应的便是形意大枪!

                                          而枪术又能变为棍法,故而还有形意九洲棍、五行棍。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