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小说网_书友最值得收藏的免费小说阅读网

                                      鐧惧害鎼滅储
                                      鐧惧害鎼滅储

                                      280.孙杨不是受害者-《御兽从提升资质开始》


                                          第(1/3)页

                                          禁森。

                                          跟以往绿色发黑的样子不同,荒川市的禁森显得更加阴冷。

                                          尤其是那古树上黑色却饱满的枝叶,让人更加恐惧起来。

                                          刘烨菲眸子紧盯着禁森,半晌长呼一口气道:“的确是有邪兽的气息。”

                                          苏合眯了眯眼,看着脚下已经风干的血迹,一愣。

                                          这应该就是那位遭殃的大师级御兽师留下的了。

                                          听刘烨菲说对方是消亡后硬生生拖出来的,死状极为惨烈,好似在挑衅整个御守组织一般。

                                          “将阿尔召唤出来吧!”刘烨菲冷静道。

                                          苏合点了点头,把阿尔灾灵犬召唤了出来,就算到时候很危险,阿尔灾灵犬作为图腾之子大概率还是能带她逃出禁森。

                                          阿尔灾灵犬一出现,便朝空中嗅了嗅。

                                          “阿尔阿尔!(好恶心的味道!)”

                                          看着阿尔灾灵犬满脸嫌弃的样子,她微微蹙眉,要知道不管是米谷村还是顾家,都没让它有这样强烈的反应。

                                          苏合连忙道:“有什么发现么?”

                                          能够寻找到水系图腾所垄断的黑曜石,阿尔灾灵犬的鼻子自然是相当的厉害。

                                          阿尔灾灵犬嫌恶的再次嗅了嗅,刘烨菲见状也不阻止,慢慢等待着阿尔灾灵犬的结果。

                                          几分钟过去,正当苏合发现刘烨菲没什么耐心,打算进入禁森时,阿尔灾灵犬爪子指向了禁森某一个方向。

                                          “阿尔阿尔!(那边!有人类的气息!)”

                                          两人对视一眼,那边大概率就是孙杨孙馆主。

                                          禁森除了一些兽吼声外,安静的吓人,任何一处都让苏合觉得存在着莫名的恐惧感。

                                          正当两人走到一半时,阿尔灾灵犬身型猛的一顿。

                                          而映入眼帘的不是孙杨馆主,而是一个个已经被禁森风干的村民和一个个野生异兽。

                                          苏合顿时一阵反胃,而刘烨菲的脸色也好不了多少。

                                          要知道邪兽从来都只是吸取生命力,很少会再次管已经消亡的人。

                                          可这只邪兽,却把所有被吸干生命力的人放置在一处。

                                          苏合看着一具具干瘪的身体,脑子里突然浮现出两个字。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