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小说网_书友最值得收藏的免费小说阅读网

                                      鐧惧害鎼滅储
                                      鐧惧害鎼滅储

                                      第二十六章未知的命运,挑个狠的动手!-《死神:瀞灵廷的自律队长》


                                          第(3/3)页

                                          自家队长的彪勇和强悍,完全不输于其他番队的队长。

                                          甚至有不少人在见识了这一场战斗后,已经在心底将溯风和更木剑八画上了等号。

                                          “各位,对于我先前所下达的命令可还有什么不同的意见吗?”

                                          待众人重新聚集在中庭内时,溯风目光环视,表情平静地开口问道。

                                          回应他的,只有死一般的沉寂。

                                          就连站在溯风身后的松本乱菊和伊势七绪,也显得十分沉默。

                                          相处如此之久,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凶悍的溯风,一时间竟有些适应不了。

                                          而伊势七绪则是回忆某次执行情报任务的过程,思绪翻涌间,也是对溯风多了几分敬畏。

                                          “都不说话,那就是默认了。”

                                          溯风大手一挥,“出身流魂街的队士留下,其他人可以先行离开,去继续自己之前的任务了。”

                                          话音落下。

                                          大批队士恭敬行礼,然后忙不迭离开了中庭。

                                          虽然不清楚溯风这一命令的含义,但能够离开这里,已经让他们心底庆幸了。

                                          留下的队士并不多,只有十人。

                                          流魂街中弱肉强食,竞争激烈,拥有灵力天赋的人寥寥无几,能够脱颖而出成为死神的,更是少数中的少数。

                                          其心性上,也要比其他死神强出不少。

                                          溯风望着面前的十人,点了点头,开口道:

                                          “我不喜欢讲太多的废话。”

                                          “调整好自己的状态,准备禁锢灵具,跟我去流魂街执行一项任务。”

                                          闻言,心中忐忑的队士下意识地松了口气。

                                          原来只是执行任务……

                                          “此行的目的地是流魂街南七十八区戌吊。”

                                          溯风继续道,“前些时间,八番队提供的情报中有提到。”

                                          “下级贵族栖川家垄断饮用水资源,引发小规模动乱,带来了不小的伤亡。”

                                          “任务的要求则是,将栖川家一切参与人员全部抓捕,送到牢狱所中……”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