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小说网_书友最值得收藏的免费小说阅读网

                                      鐧惧害鎼滅储
                                      鐧惧害鎼滅储

                                      第一百七十章 任命-《修仙从继承灵兽铺开始》


                                          第(1/3)页

                                          “聂师兄!”马肃御剑飞到峰顶平台后,对着聂鸿毕恭毕敬道。

                                          “聂鸿,来了啊。”

                                          “我说得事情,考虑得如何了?”聂鸿棱角分明的冷峻面庞上露出一抹难得的笑容问道。

                                          “打通妖魔大军阻隔,前往异宝殿是我等试剑者势在必行的事情,我马肃和一众同伴自然责无旁贷。”马肃一脸正色地道。

                                          “如此甚好。”

                                          “大战一旦开启,你便是我麾下第九卫卫主。”聂鸿满意地点了点头开口道。

                                          马肃闻言,一脸喜色。

                                          所谓卫主,便是执掌一卫修士的主官。

                                          修仙者中在战时也设有军队。

                                          军队通常划分为部、曲、卫、锋。

                                          一卫通常设有数百修士。

                                          下辖数锋,一锋则是一百修士。

                                          下设数队。

                                          聂鸿将其列为卫主,那边是让其统领那处山峰的数百修士。

                                          “我们经过商讨,已经定在五日后对妖魔大军发起冲击。”

                                          “切记,除开这次参加攻伐妖魔的试剑者,今后若有试剑者想要从我们打通的通道前往异宝殿,必须收取过路费!”

                                          “你先将麾下锋主选定罢,等等回去后就将修士完成整编,莫要耽误了五日后的大战。”聂鸿接着道。

                                          “是,我这就办。”

                                          “诸位,有没有毛遂自荐,担任我卫锋主的?”聂鸿对着身后二三十名筑基修士开口道。

                                          二三十名筑基修士互视一眼,面面相觑。

                                          半响后,终于有人率先开口道。

                                          “我虎成,愿意担任锋主。”虎成是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背负一柄巨剑,看个头,比起陆日雄也毫不逊色。

                                          马肃看了他一眼,点头道:“虎老弟一身修为筑基中期,还有不俗的炼体修为傍身,可以担任一锋之主。”

                                          “还有人吗?我等一共有五六百人,可以设立六锋,还缺五位锋主。”

                                          马肃话音刚落,又有三人接连开口愿意担任锋主。

                                          这三人中有两人都有筑基中期修为,其中更是有一人为筑基后期,是除开马肃外修为最强的修士。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