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小说网_书友最值得收藏的免费小说阅读网

                                      鐧惧害鎼滅储
                                      鐧惧害鎼滅储

                                      第二十四章:三年之期,九阳之日!-《斩天星辰诀》


                                          第(3/3)页

                                          这时,陈凡拎着酒葫芦回来了,凌霄宗宗主一伸手,酒葫芦飞到他手中。

                                          凌霄宗宗主眼中闪烁着光芒,狠狠灌了一口,“啊~好酒!”

                                          “九阳之体,只能在九阳之日才能练成,而想要练成九阳之体,除了特殊的时间外,还需要九百九十九个女子,而且必须是阴时阴日出生的才行。”

                                          叶寻微微点头,灵儿确实是阴时阴日出生的。

                                          “但是,距离九阳之日,还有三年之期,想必叶族是为了给叶辰修炼这九阳之体,现在终于开始筹备了,在这期间,叶族非但不会虐待这些女孩,还会用各种天材地宝滋养她们。”

                                          “所以,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小家伙。”

                                          叶寻点头,重重抱拳,“多谢宗主解惑。”

                                          经过凌霄宗宗主这一番解释,叶寻心中的石头终于不用时刻吊在嗓子眼了。

                                          至少这段时间,灵儿会相安无事。

                                          凌霄宗宗主摆摆手,又灌了一口酒,“无妨,那么你可以考虑加入凌霄宗了吗?”

                                          “不用考虑了,我愿意加入!”

                                          叶寻不傻,也不是白眼狼,懂得知恩图报。

                                          反正现在自己也去处,凌霄宗正好可以作为落脚点。

                                          “别答应的这么快,我得提醒你,凌霄宗与凌河宗之间,乃是存在着深仇宿怨。加入凌霄宗后,你必须时刻守护凌霄宗的荣誉,遇到凌河宗的,我不鼓舞你们主动出手,但若是对方对你们出手,杀了便是,不用怕!”

                                          叶寻沉默,对方的意图很明显了,这只有拉自己上船。

                                          凌霄宗宗主突然道,“看来你并不想掺和这场恩怨,毕竟你和凌河宗不是对立关系。”

                                          “宗主,我有一个问题……”

                                          “问!”

                                          “三年后我要去叶族救灵儿,届时凌霄宗愿意为我对抗叶族吗?”

                                          “哈哈哈哈……”

                                          凌霄宗宗主没有回答,而是大笑着,扬长而去。

                                          叶寻皱眉,这是什么意思?愿意还是不愿意?

                                          “叶兄,走吧!回宗门。”

                                          于是,叶寻就被陈凡二人拉着离开了这里。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