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小说网_书友最值得收藏的免费小说阅读网

                                      鐧惧害鎼滅储
                                      鐧惧害鎼滅储

                                      第1127章 蛮神殿的底牌-《剑火丹仙》


                                          第(3/3)页

                                          孙土眼中精光暴涨,定格在这颗奇特的丹药上。

                                          “这是本殿给前辈的奖励,一人一颗丹药。”

                                          宁千秋轻笑道。

                                          孙土脸上的皱纹,微微颤抖,良久之后,轻叹一口气,摇头道:“多谢,但我不能收。”

                                          这颗丹药,分明就是六品高阶灵丹!

                                          对于深陷瓶颈的孙土来说,价值难以估量,有可能是他冲击尊者瓶颈的,最大助益!

                                          可他,却不能要。

                                          因为这么多年来,蛮神殿从未有过这么高阶的丹药,用在他孙土身上,太浪费了。

                                          应该,留着宁千秋自己,进阶尊者时使用!

                                          对方成为尊者,绝对比他孙土,更加强大,更有利于,蛮神殿的未来。

                                          宁千秋目光深邃,似乎将孙土全身上下都看穿一般,叹道:“孙前辈,你不必担心,我这里还有一颗。”

                                          另一颗同样的丹药,滚落他掌心。

                                          孙土浑身一震,愕然看着宁千秋。

                                          这六品高阶丹药,可不是什么糖豆啊!

                                          你这家伙,居然一下子得了两颗?

                                          而且,这绝不可能是从木灵族领地搜刮出来的。

                                          尊者难求,但皇境大圆满的存在,各族都有。这种丹药,一旦炼制出来,决计留不到第二天。

                                          孙土浑身微微颤抖,沉默良久,终是一叹,道:“你小子够爽快,孙某算是服了。”

                                          他不问宁千秋从何得来这两颗丹药,轻轻一招手,摄来一颗,仔细端详着,枯木般的手,轻轻抚摸丹药表面,神情既激动,又感慨。

                                          激动的是,一生追求近在眼前。

                                          感慨的是,出现在他早已绝望之后。

                                          良久。

                                          孙土缓缓道:“吞下这颗丹药,我或许会进阶尊者,也可能不会。但我这条老命,就算交给你小子了。”

                                          宁千秋洒然一笑:“林尊既将在下身份和盘托于前辈,便代表前辈是宁某能绝对信任之人,不必客气的!”

                                          孙土嘿道:“就冲你这份气魄,老朽服了!”

                                          说完,孙土仰头吞下丹药!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