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小说网_书友最值得收藏的免费小说阅读网

                                      鐧惧害鎼滅储
                                      鐧惧害鎼滅储

                                      第四十九章 神逆定计!(修改了)-《洪荒之命运道尊》


                                          第(2/3)页

                                          也就是说,大罗金仙在洪荒之内超脱了时空,永恒不朽。

                                          所以,大罗在洪荒的世界观下是很牛的,但并不意味着大罗就是天花板。

                                          比如,大罗之上的混元之境,混元大罗金仙,因为领悟了法则,所以其实已不受洪荒的束缚,可以自由的在混沌生存。

                                          这也就是为何混沌魔神们生来便迈入了混元的层次,混沌中即使是最弱的也有混元金仙的修为了。

                                          再比如,叶青达到了入道境,已经跳出混沌不受混沌束缚。

                                          接下来的掌道境,混沌破灭,我也不朽不灭,这很牛吗?

                                          不,上面还有大道,还没跳出大道的限制。

                                          但大道就是一切的终点吗?

                                          (这里解释一下,如果不解释,又会有看不明白的书友会问,大罗怎么这么弱,低配洪荒吧!之前就有书友问,时辰的混元无极咱这么弱,我想说的是,看这个境界弱不弱,肯定要有参照物,时辰和盘古比肯定弱啊!)

                                          ……

                                          神逆清楚的知道,只有称霸洪荒,不断的壮大自己的气运,自己才能顺利的突破大罗金仙,甚至大罗金仙之上的境界。

                                          想到这,神逆唤来了九大凶兽王者,准备和九大凶兽王者商议一下收服洪荒万族的事情。

                                          原本凶兽一族应该有十位凶兽王者的,但奈何,那重明鸟在第六量劫时被一金仙圆满的大能所灭。

                                          当时的神逆没有选择去计较,毕竟同为金仙圆满,虽然他对自己很有自信。

                                          但在当时,与一位金仙圆满的先天神魔大能为敌,这个代价太大了!

                                          现在却不同了,等他收服了洪荒万族,那时他的修为进境,即使那些顶尖的先天神魔也比不让。

                                          “先天神魔?终有一天,也要呈服于本皇之下!”

                                          神逆心中傲气从深,骨子里透出了对自己满满的自信心。

                                          不过,在那神魔联盟出现后,想必其他先天神魔也看到了气运的重要性。

                                          而他们要想获得气运,肯定也会从新生的洪荒万族身上下手。

                                          看来,收服洪荒万族的事刻不容缓!

                                          “拜见兽皇!不知兽皇召吾等前来,有何要事!”

                                          几大凶兽王者来到大殿上。

                                          其中,凶兽王者之一的穷奇,望着皇座之上的神逆,首先开口寻问到。
                                          第(2/3)页